起诉新捷运案开审 前巴士车长称加班时间超过法定标准

起诉人蔡广明是13名起诉新捷运的巴士车长之一。(邬福梁摄)
起诉人蔡广明是13名起诉新捷运的巴士车长之一。(邬福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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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前巴士车长起诉新捷运案件今天(3月22日)开审,起诉人指责新捷运在安排工作时长、休息日与计算加班费等方面违反雇佣法令,包括让他数次连续工作至少七天才能休息一天,以及一个月内的加班时间超过法定的72小时。

新捷运驳斥,巴士车长的指控毫无事实与法律根据,提供给法庭的工作安排资料也不准确,而且错误地把用餐与小休的时间算入工作时长。

辩方高级律师文达星指出,根据新捷运的安排,巴士车长每周一定有一天的休息时间,若每周工作时长超过43.5小时,公司也会按照协议支付加班费,公司的做法符合与雇员所签署的雇佣合约,也没有违反雇佣法令。

新加坡籍起诉人蔡广明(62岁)是13名起诉新捷运的巴士车长之一。13人先后于2019年9月至隔年2月之间,陆续入禀国家法院向新捷运追讨赔偿。法院决定先审理蔡广明的诉讼案,以此作为判例案件。

高庭早前也批准诉方的申请,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原因是案件关系到如何诠释雇佣法令条文的重要法律问题,并且可能影响其他公共交通业与必要服务业的员工。

去年11月,案件原定在高庭举行四天审讯,但因代表律师拉维当时突然在庭上发飙,除了要求撤换法官,还三次指辩方高级律师文达星是“小丑”等。蔡广明后来撤换律师,改由林鼎代表他。

案件展期至今天开审,由蔡广明上庭供证。高级律师文达星在盘问他时,指诉方所提供的部分工作时间记录资料并不准确。案件续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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