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客户两头骗 女子判监三个月

34岁的郑玉梅承认两项欺骗罪名后,被判坐牢三个月。(海峡时报)
34岁的郑玉梅承认两项欺骗罪名后,被判坐牢三个月。(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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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老板和客户两头骗,女销售经理答应帮客户租借场地,暗地里却要客户把9500元转进自己的户头,仅把部分款项上报给老板。她后来又称客户要求退款,骗老板把2900元转给自己。老板最终揭发她的行径,报警抓人。

私吞客户和老板财物的郑玉梅(译音,34岁)今天(3月22日)承认两项欺骗控状后,被判坐牢三个月。

被告案发时在一家公司担任女销售经理,主要负责与商场和客户接洽租借场地办活动事宜。

根据案情,来自一间保险公司的部门总监在2020年2月25日找上被告,表示有意从同年3月23日至29日,在碧山第8站(Junction 8)租借场地办活动。

被告答应帮忙处理相关事宜,指示对方将9500元场地租借费转到一个指定的银行户头。

实际上,该银行户头是被告的,她后来把其中的4300元转到公司户头,作为客户租借场地的费用,并将剩余的钱私吞。

由于冠病疫情的关系,活动仅办一天就被取消,客户于是询问被告能否退款。

被告就退款一事请示老板,老板于4月20日同意退回2900元给客户。被告当时把自己的银行户头资料交给老板,谎称是客户的户头,老板于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2900元转给被告。被告后来把这笔钱用在个人开销上。

三个月后,老板发现了被告的罪行,报警捉人。

庭上揭露,被告事后已做出全额赔偿。

控方表示,被告因贪图钱财而故意欺骗客户和老板,加上她在2018年曾因犯下欺骗罪名而入狱,吁请法官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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