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印花税证书又租房给非法居留者 前房屋经纪助理判监

被告在2016年至2019年之间多次伪造印花税证书,从中私吞申请者用来支付印花税的款项,同时又为三名非法拘留者提供住宿,因此被判入狱7个月又35周。(新明日报)
被告在2016年至2019年之间多次伪造印花税证书,从中私吞申请者用来支付印花税的款项,同时又为三名非法拘留者提供住宿,因此被判入狱7个月又35周。(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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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前房屋经纪助理多次伪造印花税证书欺骗税务局,又出租房间给非法居留者,被判坐牢7个月又35周。

被告庄宽荣(48岁)面对67项控状,包括64项抵触印花税法令和三项抵触移民法令的罪行。控方以其中22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从2014年开始担任一名房屋经纪的助理。每当那名房屋经纪从租客收取用于支付印花税的款项,就会把钱交给被告,让他代为处理印花税的事宜。不过,被告竟违背信任,私吞这些款项,并提供伪造的印花税证书。

税务局在2016年接获通报后展开调查,被告接受当局问话时坚称自己并不知道如何办理房屋租约的印花税,因此一直以来都是找一名叫“Sunny”的人代办。

为了让自己的证词更具说服力,被告在2016年12月9日还报警,说“Sunny”怕惹祸上身闹失踪,然后将报案记录复印呈交给税务局。

即便已被税务局盯上,被告仍继续伪造印花税证书,后来甚至通过自己的两家公司假意与租客达成租约,提供伪造印花税文件来中饱私囊。

被告在2018年8月3日第七次接受税务局问话时才吐露真相。除了承认为躲避惩罚而编造“Sunny”这个人物,被告也解释如何用涂改液篡改真实印花税文件上的内容,以伪造假证书。

另外,被告也在2017年至2019年为两名孟加拉籍和一名越南籍的非法居留者提供住宿。

控方指出,被告并非第一次犯下类似欺骗罪,早在2012年就因失信罪被判入狱,因此促请法官严惩,以防再犯。

代表律师替被告求情时说,被告身负养家重担,上有老下有小,为了不再次入狱,才会在一开始面对调查时撒谎,但如今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

税务局发文告表示,当局严正看待任何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以阻止调查的行为,违例者可被判坐牢高达两年,或罚款高达1万元,或两者兼施。

公众可通过官网estamping.iras.gov.sg确认印花税证书的真伪,一旦发现有异,应立即通知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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