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20岁青年骑个人代步工具,撞倒妇女逃走,两天后落网,今早(3月26日)被控上法庭。
这起事故发生在本月23日下午12时55分,地点是文礼道第186座组屋附近的有盖走道。
根据控状,被告王宽昀(20岁)骑行个人代步工具时,因疏忽撞上了一名40多岁的妇女佘涵仪,导致对方严重受伤。
被告今早通过视像系统面控,他面对一项疏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控状。
妇女被撞后头颅骨折
控状内容指出,妇女被撞后头颅骨折。
身穿黑色上衣及球裤的被告神色疲乏,庭内也没有家属出庭聆讯。
根据警方昨日发出的文告,警方接获一起个人代步工具和路人相撞的案件,妇女事后送院,被告逃之夭夭。裕廊警署警员透过电眼画面及实地调查,锁定被告身份,于昨日逮捕他,也扣押了涉案的个人代步工具。(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