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大前职员和两人共谋 以假报价单骗逾35万元

廖晋乐与另两人共谋欺骗新加坡国立大学超过35万元,他承认罪名后被判坐牢20个月及两周。(档案照)
廖晋乐与另两人共谋欺骗新加坡国立大学超过35万元,他承认罪名后被判坐牢20个月及两周。(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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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国大前实验室执行员向两名朋友借钱,后来为还债竟与他们共谋欺骗,以虚假的报价单在两年多内欺骗国大逾35万元。

被告廖晋乐(33岁)原本在新加坡国立大学高级二维材料中心工作,目前已不受聘于国大。他今天(3月31日)承认11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和欺骗罪名,被判坐牢20个月及两周。

另两名被告当中,陈伟杰(33岁)今天也承认罪名,案件展期下判。顏怡安(34岁)的案件则在审理中。

根据控状,三人从2017年11月至2020年2月期间,共欺骗国大发放35万8873元。

案情显示,廖晋乐约五六年前开始向两人借钱,后来又从合法借贷公司借钱支付婚礼和装修屋子。但两人借给他的钱附带20%高利息、20%“行政费”以及每日100元的滞纳金,被告不久后债台高筑,才兴起欺骗国大的念头。

身为实验室执行员,被告被授权为采购项目寻找供应商。顏怡安和陈伟杰于是各自成立公司,专门申请被告负责的采购项目,被告则确保这些公司顺利标得项目。顏怡安和陈伟杰与被告达成协议,让被告使用其分得的份额偿还欠下的利息。

贪污调查局早前发文告指出,这些公司的部分货物存在供应短缺问题,或根本没有送货。

当采购项目的价值超过5000元,国大要求至少三家供应商的报价单。顏怡安和陈伟杰就以数家公司的名义,呈交虚假报价单,并与被告私下定好哪家公司将顺利标得项目。被告知道这些公司实际上都由一人掌管,但没有向国大坦白真相。

为了掩盖痕迹,被告还劝顏怡安在各个报价单写下不同名字和联系号码。被告甚至撰写报价单的内容,让陈伟杰复制使用,确保报价单以较专业的方式呈现。

代表律师求情时称,被告向两人借钱导致债台高筑,面对重重压迫才干案。律师也指出,大部分利润都进入另外两人的口袋。控方反驳,被告使用获取的利润还债,也算是从这诈骗计划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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