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冲向警察被开枪制伏 男子加控三罪

被告苏舟威早前在金文泰警署外被指持刀冲向警察,遭警察开枪制伏。(档案照)
被告苏舟威早前在金文泰警署外被指持刀冲向警察,遭警察开枪制伏。(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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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被指在组屋底层的走道砍伤一名男子后,到金文泰警署外持刀冲向警察而被开枪制伏,49岁男子今天(4月1日)被加控三项刑事恐吓罪名,指他事发前在组屋底层持刀冲向另外两名男子和一名女子。

被告苏舟威(译音,49岁)早前被控一项持危险武器伤人和一项刑事恐吓的控状,指他在2月17日晚上约8时40分,在金文泰第1道第420A座组屋底层砍伤一名41岁男子,并于当晚8时55分到金文泰5道的警署外,持刀冲向警员。

案件今天过堂时,被告被加控三项刑事恐吓控状。控状指他于2月17日晚上8时39分至42分,在金文泰第1道第420A座组屋底层,持刀冲向32岁男子、59岁女子和61岁男子。控状未提及三人的关系。

庭上早前揭露,被告自2005年开始在心理卫生学院接受治疗,他曾在2019年6月9日蓄意伤害公务员,因此在2020年2月5日接到两年的有条件警告。不过,他被指在这期间再犯,并在去年9月16日因母亲没帮他买万字票,违反个人保护令朝母亲丢喷雾罐和塑料瓶而被捕。

控方:被告或危害公众安全 应继续还押

他之后相信获得保释,结果又被指犯案。控方说,由于被告的精神状况和他可能再次对他人使用暴力,若他获得保释可能对公众构成危险,因此要求法官让他还押,获得法官批准。被告早前被控上庭后,还押至今已一个多月。

根据警方早前发的文告,被告案发时涉嫌砍伤一名素不相识的男子后,搭德士到金文泰警署外大闹,而且不听警告,过程中突然持刀冲向一名警员,最终遭警员开枪击中左臂。

被袭击的男子当时右手臂和手腕受伤,在清醒的情况下送院。被告中弹后也被送院,隔天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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