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公司董事出海钓鱼溺毙案,涉事的船艇类别没规定乘客必须穿上救生衣、船夫也不用通知乘客安全须知,海事局表示将探讨加强相关安全意识。
2021年1月30日下午3时许,刘冠德(45岁,数据咨询公司董事经理)与一名女性友人和她的两个儿子,跟随陈来坤(50岁,鱼贩)的机动休闲船艇出海钓鱼,在毛广岛附近海域不慎落水,送院抢救后不治。
验尸庭今天(4月4日)针对死者的死因展开研讯。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调查人员庭上叙述,刘冠德事发时坐在船尾突然站起,导致船只摇摆不定,使他失去平衡落入海中。
他当时跟船上所有人一样,都没穿上救生衣,一落水就被大浪冲走。陈来坤伸出鱼竿尝试把他拉上船,但鱼竿断成两截。女性友人的两名儿子拿着救生圈跳下水救人,陈来坤则切断船锚线,把船驶靠近三人漂流处,将他们救起。
众人立刻为刘冠德进行心脏复苏术,但他仍然没有反应。众人立即把船开到新加坡游艇俱乐部求救,由救援人员送往国大医院,无奈他随后宣告不治。
包括死者妻子在内的家属今早出庭,通过律师发问,想了解船艇的安全设施是否足够,以及船夫是否有根据规则救人。
庭上揭露,根据海事局现有规则,涉事的休闲船艇不必确保所有乘客穿上救生衣,船夫也无须在出发前通知乘客安全须知。
不过,船夫仍须确保救生设备齐全,且能随时使用。但船上的两个救生圈,其中一个没被用到,另一个则被紧紧系着。涉事船夫陈来坤因上述理由,以及使用休闲船艇进行商业活动,触犯海事局的两项条例,被罚款650元。
船夫的机动休闲船艇驾驶执照(Power Pleasure Craft Driving License)也在去年被吊销,他至今没有申请重获执照。
针对船夫救人的步骤,海事局调查人员表示他的行为符合救人的惯例,他当时已尽全力进行拯救。
调查人员指出,根据红十字会的建议,若有人落水,船上的人应该尝试伸出物品让对方抓住,或丢救生设备给他们。为了确保安全,救援者不应自己跳下水救人。
海事局事后采取行动加强海上安全意识,除了鼓励乘客穿好救生衣,也通知机动休闲船艇驾驶执照课程导师,提醒船艇驾驶员进行安全简报。当局也考虑把基本紧急救援和心脏复苏术知识,纳入机动休闲船艇驾驶执照的课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