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重伤心仪少女父亲 男子不认罪

被告李良伟面对六项控状,包括蓄意伤人、蓄意伤人导致重伤、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管制令)条例和防止骚扰法令等。(蔡振鸿摄)
被告李良伟面对六项控状,包括蓄意伤人、蓄意伤人导致重伤、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管制令)条例和防止骚扰法令等。(蔡振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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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被指多次上门骚扰自己爱慕的15岁少女,男子与少女的父亲发生肢体冲突,重伤对方。男子不认罪,声称对方虐待女儿,不给食物,他才打包食物送上门。

现年36岁的李良伟(译音)面对六项控状。他不认罪,控方今天(4月4日)以一项蓄意伤人导致重伤和两项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管制令)条例的控状展开审讯。

控状指,被告于2020年4月17日和5月5日,也就是阻断措施期间,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违例离开住家。他也被指于同年5月5日下午4时30分,在后港组屋底层多次蓄意拳打一名男子,导致他头部受伤,手指擦伤和骨折。

庭上揭露,遭被告打伤的男子是一名15岁少女的父亲,被告跟该少女曾经是同事。

50岁的伤者上庭供证时表示,案发时他跟前妻正在办理离婚手续,两人育有两个女儿,当时分别15岁和13岁。

他说,大女儿曾趁学校假期出外打工,因而结识被告。依据大女儿的说法,被告曾多次表达爱慕之情,但两人年龄差距大,她一直把被告当朋友。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大女儿经常不回家,让他和前妻非常担心。

他也说,前妻每次联系被告追问大女儿下落时,被告都称没跟大女儿一起,但他明显撒谎,因为大女儿后来曾被发现在被告家过夜,学校的电眼也拍到他帮大女儿翻过学校围栏逃课。

父亲后来决定没收大女儿的手机,不准她出门,结果被告在阻断措施期间多次上门骚扰。

他说,同年5月5日下午4时许,他在回家途中接到小女儿来电,称被告上门闹事。

他赶到组屋底层时,看到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上前查看后确认是被告。就在那个当下,被告突然使用不明武器攻击他的头部,还把他的手指打到骨折。他事后入院动手术,手指植入螺丝,伤口缝了10针,前后花了近4000元医药费。

父亲说,他当时出于自卫,回击被告几拳,被告随后逃之夭夭,他后来也因打架而被捕,警方调查后对他发出警告。

根据辩方立场,少女曾向被告申诉父亲虐待她,不给她食物,被告觉得事态严重,才会在阻断措施期间打包食物送上门。

另外三项暂时搁置的控状指,被告在2020年5月和6月分别蓄意伤害哥哥和父亲,并在2019年5月向母亲恫言要杀了哥哥。

案件明天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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