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委任专家团 探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联合机制

唐振辉在第二届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开幕仪式上致辞时,宣布委任联合专家团的消息。(谢智扬摄)
唐振辉在第二届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开幕仪式上致辞时,宣布委任联合专家团的消息。(谢智扬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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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新加坡和中国将在国际商业事务争议解决机制上深化合作,两国宣布委任联合专家团,探讨制定争议解决联合机制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也建议,可考虑为新中企业制定一套共同的商业规则,减少因差异造成的误解和不确定性。

也是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的唐振辉今早(4月7日)在第二届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开幕仪式上致辞时,宣布委任联合专家团的消息。

唐振辉说:“新加坡和中国之间的商业和贸易联系牢固,两国也拥有深层的法律专业知识。设立一个由新加坡和中国机构共有,并由熟悉彼此商业环境人员组成的争议解决中心,能为在本区域有业务的公司带来信心。”

他说,争议解决联合中心可以结合两国在人员、法规和其他方面的特长,与现有的仲裁和调解中心相辅相成,支持两国企业。

我国律政部于前年12月在第16届新中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会议的场边,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署谅解备忘录,组织工作小组研究设立一套共同的争议解决机制是否可行,包括成立争议解决联合中心。

唐振辉透露,工作小组已完成初步讨论,并建议成立联合专家团,探讨设立争议解决联合机制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此外,他认为两国还能做得更多,包括制定一套适用于我国、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共同商业规则,减少因差异造成的误解和不确定性,进而避免纠纷。

本届论坛由我国律政部、中国贸促会,以及中国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联合主办,主题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发展与未来”。论坛采取线上结合线下的方式进行,我国会场是麦士威国际争议解决中心(Maxwell Chambers),中方的会场设在北京和厦门。

联合专家团由12名成员组成,新加坡和中国代表各六名, 包括著名律师和学者。

我国代表包括: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副主席开明德高级律师、 新加坡麦士威国际争议解决中心主席周于凯律师、 立杰律师事务所公司和非讼业务部区域主任谢锦发律师、 安睿雅士律师事务所顾问许廷芳律师、 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陈锦海律师, 以及新加坡管理大学亚洲商法中心主任叶曼副教授。

中方代表包括: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教授、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虎博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博士、 环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雪华博士、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寿平教授, 以及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振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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