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六名华族男子与七名异族男子半夜在小贩中心起冲突,抄起椅子、木棍和酒瓶互砸。其中三名涉案华族男子伤人后逃离现场,被捕后仍不承认纠众闹事,但经审讯后判罪成。

三名被告王家冠(61岁)、王家秋(65岁)和梁在吉(51岁)各被控一项纠众闹事,其中梁在吉还面对多一项蓄意伤人罪。至于涉案的另三名华族嫌犯则身份不详。

梁在吉和王家冠今天(4月12日)判坐牢20个月,王家秋则因犯案后潜逃马国19天,判监禁21个月。

这起殴斗事件发生在2019年2月8日午夜时分,地点在哥本峇鲁小贩中心。

根据控方结案陈词,梁在吉和印族男子帕蒂班在当年1月已经结下梁子,事发前一晚,两人各自与朋友到小贩中心聚会时狭路相逢。帕蒂班数小时后尝试与梁在吉谈和,结果两班人互不相让,酿成混战。

根据调查,王家冠是第一个使用暴力的人,他在梁在吉与帕蒂班谈判约七分钟后,突然举起一张椅子进行挑衅,引发肢体冲突。

梁在吉和王家秋声称,他们当时看到对方一群10人走上前,王家冠才会先下手为强,但王家冠供词时却说对方只有六七人,控方因此认为三人并不诚实。

10分钟冲突 父子挂彩入院

在10分钟的冲突中,对方一对父子被木棍打伤,父亲被打中脸部昏倒在地,儿子则在尝试把父亲扶他起来时被击中后脑勺。事故发生后,父亲嘴唇撕裂,儿子后脑勺挂彩,两人后来入院缝针,拿病假养伤了四天。

控方表示,被告们在案件中使用的暴力,已经超乎自卫范围,就算帕蒂班一伙人确实如被告们所言,是主动挑起事端的一方,被告们也不该如此重伤对方,更不该在事后逃之夭夭。其中,王家秋当天傍晚在接到警方电话后立即逃往马国,过了19天才回新接受调查。

代表律师反驳说,被告们并没有预谋策划这场冲突,也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对方的伤是由本案被告造成的,可能是其他未落网嫌犯所为。

法官下判时同意控方立场,并指出这场冲突发生在公共场所,不仅威胁了周围公众的人身安全,也有可能造成恐慌。

涉案的另一方,目前仅剩一人的案件仍在审理中,其余人早前都已认罪,包括帕蒂班在内的三名男子,分别被判坐牢15个月至22个月不等,另两名将接受缓刑监视,最后一名则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