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公路飙车撞翻货车 轿车司机监两年吊照八年

货车上的女乘客案发后坐在路旁按着额头,头部鲜血直流。(档案照)
货车上的女乘客案发后坐在路旁按着额头,头部鲜血直流。(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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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男子开车同另一辆轿车在快速公路上飙车时撞翻前方货车,导致货车司机和乘客受重伤,今天(4月14日)被判坐牢两年,吊销驾照八年。

被告谢宏基(译音,43岁)面对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重伤的控状,他原本不认罪,但案件在3月7日开审后,他隔天就改变主意,直接认罪。

这起严重车祸发生于2020年7月29日晚上9时零6分,地点是中央快速公路(CTE)朝往实里达快速公路(SLE),介于宏茂桥3道和杨厝港路出口处之间的路段。

根据案情,被告起初在右边第一条车道行驶,过后与前方的一辆轿车飙车较劲。两辆车子在飙车的过程中不断改换车道,试图越过彼此。

案发前一刻,被告顺利超车并来到右边第二条车道,为了阻止对方轿车切进车道,被告继续加速往前,结果撞上前方的货车。

被告的行车记录器画面显示,货车被撞后失控向左打滑翻滚,被告不久便在路边停下,与被告飙车的轿车则扬长而去。

当年案发后,网上也曾流传出相关车祸视频,一名女子静静坐在路旁,她一手捂着额头,鲜血直流。

庭上揭露,39岁的男货车司机送院后被诊断肋骨骨折,住院三天后继续休了24天病假。26岁的货车女乘客被抛出车外,伤势更重,包括脑出血和头枕骨骨折,必须住院10天和休68天病假。

控方指出,被告在飙车的27秒里行驶了超过一公里,平均车速为每小时146公里,远远超过该路段90公里的时速限制。被告之前也曾犯下疏忽驾驶和超速等交通罪,因此促请法官严惩。

代表律师替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并不打算与他人飙车,只想开车回杨厝港住家,但另一辆轿车突然试图从右边车道切入,被告是在闪躲时才不慎撞上货车。

法官下判时表示,被告在案发全程驾驶行为都非常鲁莽,根本不顾交通情况,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必须严惩以起阻遏作用。

涉案的另一名31岁轿车司机则被控危险驾驶,去年10月6日认罪后被判监禁两周和吊销执照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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