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有“教师歌手”之称的补习中心创办人涉嫌与父亲及合伙人串谋,通过伪造薪水单要向国内税务局骗取逾10万元的加薪补贴。他不认罪,但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必须坐牢12个月又24周。

被告符杰荣(40岁)面对36项伪造文件和两项诈骗罪,他闻判后表示有意上诉,称已找到新证据和证人来证明自己无罪。步履蹒跚的他声称自己患上了肌肉萎缩症,但他将至死捍卫自己的清白。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在2011年创办一家补习中心和一家学生托管中心,后来于2013年卸下董事职务,将业务交由合伙人陈瑞昌和父亲符明山打理,但自己仍继续参与中心事务。

被告创业后也尝试拓展歌唱事业,但财力不足,因此向陈瑞昌借钱周转,对方在短短一年内就借出了二三十万元。

一心想到台湾发展的被告游说陈瑞昌再出资20万元,并表示无论如何陈瑞昌都能通过补习中心回本。被告的歌唱事业直至2013年都未见起色,为了兑现诺言,他开始想方设法从名下公司套利。

被告将目光投向政府发放的加薪补贴计划(Wage Credit Scheme),同年与陈瑞昌和父亲符明山见面讨论要如何从该计划中获得最大的利益。

在计划下,雇主为总月薪不超过4000元的员工加薪时,将获政府资助高达40%加薪额。由于被告父亲曾为妻子申请到补贴,三人一致认为这种通过幽灵员工“吃空饷”的方法可行。

为了满足条件,被告和陈瑞昌将他们的父母谎报成这两家公司的高薪职员,充当营运经理、业务经理、清洁主管和会计员,月薪高达3700元。

事实上,被告的学生托管中心在2013年年底就已售出,但被告和同伙仍一直用其名义伪造员工薪水。陈瑞昌的父母在供证时说,他们由始至终都没从该中心领过任何薪水,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们原来在被告的补习中心是“重要职员”。

被告父子和陈瑞昌共谋伪造多份薪水单,再提交给当局,企图骗取10万2200余元的加薪补贴,但罪行被揭发,分文都没领到。

被告今天(4月21日)向法官求情时坚称自己并非主谋,也不曾与他人共谋诈骗当局,反而在案发前一直向合伙人强调务必奉公守法,所有犯罪行为都是陈瑞昌一人所为。

陈瑞昌和符明山去年2月认罪后分别被判监禁22周和1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