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近万元解赌瘾 银行出纳员监26周

被告黄安义在两个月内从银行柜台盗走9989元,之后又偷了父亲和朋友的钱来掩盖罪行。(海峡时报)
被告黄安义在两个月内从银行柜台盗走9989元,之后又偷了父亲和朋友的钱来掩盖罪行。(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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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年轻银行出纳员因沉迷赌博盗走近一万元柜台现金,事后还伪造签名从父亲和朋友的户头取钱填补所盗款项,被判坐牢26周。

被告黄安义(26岁,译音)面对一项失信罪,以及四项伪造文件的控状。控方以其中的失信罪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是华侨银行的出纳员,上班时会收到一定数额的柜台现金,收在柜台抽屉里备用。

2019年10月1日至11月28日之间,好赌成性的被告频频偷钱赌球,每次数百元,前后偷了9989元。

为避免被银行经理发现,被告甚至利用职务之便,15次从银行系统里找出父亲和朋友的签名,四次在取款单上伪造签字盗取近9500元。

此外,被告也尝试向同事借3800元,过程中坦承自己需要补上之前偷走的柜台现金。该同事拒绝借钱,并将被告的行径告知分行主管。

代表律师替被告求情时说,被告经诊断后证实患有赌博障碍(gambling disorder),案发期间又面对被阿窿追债的压力,走投无路才会出此下策。

律师也透露,心理医生建议被告针对赌博障碍接受长期治疗,因此希望法官考虑让被告进行评估,看他是否适合接受缓刑监视。

控方反驳时指被告已是成年人,应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这类罪行会打击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因此必须严惩被告,以儆效尤。

法官下判时表示同意控方立场,认为被告连续两个月挪用公款和尝试掩盖事实的行为是非常严重的。

另外,虽然被告已偿还所有款项,银行没有蒙受损失,但被告用“拆东墙补西墙”的筹钱方式不仅没真正解决问题,更让他一错再错,还伤害了自己的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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