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民”主编和投稿人 判监后提上诉

主编许渊臣(左)和投稿人迪科斯塔(右)分别被判坐牢三周,以及三个月又三周,他们皆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档案照)
主编许渊臣(左)和投稿人迪科斯塔(右)分别被判坐牢三周,以及三个月又三周,他们皆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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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分别刊登和撰写有损新加坡内阁成员声誉的文章,“网络公民”主编和投稿人上周被判监后,都已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

主编许渊臣(39岁)和投稿人迪科斯塔(38岁)各面对一项刑事诽谤的罪名,迪科斯塔也另外面对一项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

两人不认罪,经审讯后,去年11月判罪成,并于上周四(4月21日)分别判坐牢三周,以及三个月又三周。

许渊臣在判刑当天入狱服刑,但他隔天(22日)通过律师提出上诉。

投稿人保释金提高至1万5000元

迪科斯塔原本获准展期至5月4日服刑,但他在本周二(26日)通过律师提出上诉。他今天(29日)回到国家法院申请保外候审,法官最终将他的保释金从1万元提高至1万5000元。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迪科斯塔于2018年9月4日,擅自利用友人沈伟力(译音)的电邮账户向“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简称TOC)投稿,最终刊登的稿件标题为“谢健平面簿贴文的启示”。

控方指出,迪科斯塔当时发送的电邮指责“最高级别官员贪污”,内容有损内阁成员声誉,而网络公民主编许渊臣则因为未核实就刊登上述文章,两人行为足以构成刑事诽谤。

“网络公民”早前因拒绝申报所有资金来源,去年10月被取消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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