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四次高楼抛物 男子被控

事发的公寓走道上满地玻璃碎片。(警方提供)
事发的公寓走道上满地玻璃碎片。(警方提供)

字体大小:

(早报讯)男子过去一年半四度高楼抛物,从公寓三四十层楼丢下油漆桶、矿泉水、玻璃瓶、酒瓶等,今早(5月11日)被控。

警方昨日发出文告表示,在5月6日至10日间接获多起通报,指在丹戎巴葛高平街(Gopeng Street)一带的一栋公寓内,发现多样物品被扔到走廊上。

中央警署警员随后通过地毯式调查,以及警方电眼画面,于昨日(10日)确认涉案者身份,并在当天将一名42岁男子逮捕归案。

被告陈嘉贤(音译)今早被控四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安危的罪名。

根据控状,他被指于去年1月4日下午1时52分左右,在上述的Icon共管公寓,将一罐白色油漆从第42楼至43楼间,扔到通往游泳池区的七楼走廊。

同年11月10日上午9时23分左右,被告把一个带铝盖的玻璃罐从高楼扔到七楼。

今年2月10日上午10时03分,被告被指将17瓶未开的依云(Evian)矿泉水瓶,从公寓36楼往下丢到各个楼层。

上周五(6日)上午9时35分左右,被告从公寓36楼丢下三个空酒瓶和一个空橄榄油瓶,这些玻璃瓶最终落在公寓第31楼的走道上。

控方今早申请还押被告一周,以便警方将他押回现场进一步调查。法官批准申请,案展下周三(18日)过堂。

一旦罪成,鲁莽行为可判处最多六个月监禁,或高达2500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当局对危害他人生命或安全的行为采零容忍态度,且将对公然无视法律的人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