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3万元逃马七年 餐馆前经理监一年

林明川今早承认失信罪,被判坐牢12个月。(海峡时报)
林明川今早承认失信罪,被判坐牢12个月。(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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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餐馆经理失信近3万2000元公款,东窗事发后潜逃马国7年,去年在牛车水地铁站被捕,今早被判坐牢12个月。

57岁的被告林明川(译音)今早(6月2日)承认1项失信罪,指他在2014年2月19日至3月24日之间中饱私囊,私吞公款约3万1964元。

案发时,被告在韩国餐馆“本家”(Bornga)当经理,工作包括每个星期一、三、五把餐馆的营业额存入公司银行户头。

2014年3月11日,餐馆老板发现被告自同年2月19日起就没把钱存入公司户头,质问被告时,他承认私吞了那笔钱,并称是因为家人面对经济困难。

老板于2014年3月26日晚上致电报警,指被告私吞公司的钱,并怀疑被告有意逃出国。果不其然,被告在他报案的11分钟后,即当晚10时39分就出境,逃到马来西亚。

潜逃7年后,被告最终于去年12月14日在牛车水地铁站被捕,事后也把私吞的3万多元全数归还。

法官庭上问被告为何潜逃时,代表律师称被告当时面对经济问题,一时不知所措才选择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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