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合开地下钱庄 一被告监32个月罚15万元

谭伟龙被判坐牢32个月和罚款15万元。(海峡时报)
谭伟龙被判坐牢32个月和罚款15万元。(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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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见芽笼有“商机”,阿叔找来两名合伙人,投资3万元开地下钱庄,两年向30人借出超过1万4000元,其中一名合伙人昨日被判坐牢32个月以及罚款15万元。

谭伟龙(57岁)共面对24项控状,他昨日(6月2日)承认其中8项,包括触犯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放贷人法令以及社团法令等,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调查揭露,主谋王创财(54岁)是个非法集团的首领,集团进行非法赌博、售卖私烟、经营地下钱庄等。

2015年中,王创财见芽笼有“商机”,决定在那里放贷。他知道被告和黄德胜(59岁)都没有工作,便找他们帮忙。王创财愿意先投入3万元,回本后和两人平分盈利,两人答应了。

那时起至2017年10月15日,三人每天都在芽笼10巷出没,从晚上8时“营业”到晚上11时。若借贷数额不超过1000元,被告和黄德胜可自行决定是否要借,若超过1000元,则需要王创财批准。

他们的贷款方式可以是借一个月、一周或一天,但基本上利息都是20%,每日“打烊”后,他们就会见面整理清算当天的账目,被告每个月可以赚3000元到5000元。

代表律师为被告求情时强调,被告并非主谋,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王创财早前已认罪,被判坐牢54个月以及罚款51万元,黄德胜料于7月22日认罪。(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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