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经纪涉五年收逾13万贿款 与另两人被控

左起:燃油经纪吴洁诗、燃油经纪林伟雄及案发时在太平船务有限公司当副经理的王志贤。(图/海峡时报)
左起:燃油经纪吴洁诗、燃油经纪林伟雄及案发时在太平船务有限公司当副经理的王志贤。(图/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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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燃油公司经纪和一船务公司副经理,因涉行贿受贿今早(6月8日)一并被控,其中女经纪五年来收下的贿款超过13万元。

两名燃油经纪分别是吴洁诗(45岁)和林伟雄(32岁),他们案发时在Integr8 Fuels Asia有限公司工作。另一名被控的则是案发时在太平船务有限公司(Pacific International Lines Pte Ltd)当副经理的王志贤(33岁)。

吴洁诗共面对八项受贿的罪行,指她在2016年至2020年之间,收下共约9万5000元美金(新币约13万0617元)的贿款,帮助Taimin Petroleum & Chemicals Limited的燃油经纪迈克,以及Seven Seas Oil (Hong Kong) Limited的总经理陆晋安(译音),和自家公司达成合作关系。

贪污调查局发出文告指,吴洁诗除了在2016年至2020年之间受贿外,还在2020年答应接受迈克约1万5000元美金(新币约2万0623元)的贿赂,相信交易最终并未来得及完成。

林伟雄则被指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之间,三次贿赂王志贤,诱导对方帮忙与太平船务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关系。这三次他共给了1200元,之后还答应再给400元。

两人因此各被控4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行。

文告强调,新加坡对贪污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被告一旦行贿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最多10万元,或坐牢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

吴洁诗目前以10万元获得保释,案展7月20日过堂。林伟雄和王志贤则各以5000元获得保释,案展7月6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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