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明知私宅一楼的墙壁已损毁,督工却还指示客工到二楼阳台工作,结果阳台坍塌导致一死一重伤。
来自Springview Enterprises私人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经理孔秋福(55岁),今天(6月15日)承认一项触犯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的罪状后,被判入狱11个月。
这起致命工地意外发生在2019年3月4日,地点在实龙岗上段阿鲁舒道(Aroozoo Avenue)的一间半独立式洋房。洋房于2018年12月开始施工,原定2019年8月竣工,被告负责监督整个建筑工程。
根据原先规划的工程进程,洋房的拆除工作必须从上到下,这是为了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拥有30多年经验的被告,事发一个月前却吩咐客工先把一楼后院的厕所拆除。他这么一拆,二楼阳台便少了一堵墙壁的支撑,结构也受影响。
案发当天,被告指示三名客工迪丁、波尼尔和桑杜拆掉二楼的厕所、楼梯间和阳台。被告过后便离开去巡视另一个工地,三名客工于是在没人监督的情况下工作。
下午1时许,波尼尔在阳台旁筑搭起鹰架,开始阳台墙壁的拆除工作,迪丁则负责拆除阳台的矮墙。40分钟后,桑杜接过迪丁的工作,才刚接手,阳台地板就坍塌。
站在阳台上的桑杜摔落到一楼,遭二楼落下的钢骨水泥地板压个正着。附近客工听到声响,马上跑来施救,五人联手都还抬不起3.7米长、1.5米宽的地板。他们最终出动挖土机把地板移走。桑杜头部遭受重创,当场丧命。
在鹰架上工作的波尼尔也从高处摔下,骨盆、手腕和右手肘骨折,在医院住了两个月。
瑞信徳亚洲律师事务所(RHTLaw Asia LLP)律师林于晖求情时指出,二楼阳台有部分结构原本就悬挂在空中,底部没有任何支撑,即便在一楼厕所拆除一个月后也看似稳定,被告因此误以为让客工到二楼阳台是安全的。
控方指出,拆除工程是高度危险的工作,被告理应知道必须严格遵守拆除程序,但他却让员工冒着生命危险施工。
人力部文告透露,被告服务的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王孔川,事后也被指没有做足措施确保员工安全而被控上法庭。
本地自今年1月以来已有26人死于工业意外。最近一次意外发生在上周五(6月10日),同样是在展开拆除工程时出事。当时,41岁的孟加拉籍客工在宏茂桥一带的大苑岭(Tai Hwan Heights)私宅工作时,部分墙壁倒在他身上,当场把他砸死。人力部事后下令停工展开调查。
人力部文告指出,上述两起致命意外都涉及拆除工程,人力部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督查单位处长陈仕豪提醒所有承包商,必须为拆除工程进行仔细的风险评估,并向团队清楚传达必须严格遵守工程程序和安全措施的指令。(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