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拒付车资推三德士司机一伤 霸王客监五周

美芝路金皇商业大厦。(档案照)
美芝路金皇商业大厦。(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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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拒付车资下车逃还猛推德士司机,霸王车惯犯对三名司机动粗,导致一人跌倒受伤,被判坐牢五周。

法官下判时指出,公共交通服务人员每天要接触多人,他们不应该因霸王客蒙受亏损,更不该遭暴力对待。

被告陈伟明(33岁)今天(6月17日)承认使用刑事暴力、动粗、违反公共交通理事会法令等五项罪状,控方提控其中三项,另两项交由法官考虑在内。法官也下令被告偿还14元八角的德士费,但他没付钱,得多坐牢两天代替。

庭上揭露,被告在2017年因暴打德士司机,蓄意伤人罪成坐牢五周,但他出狱后毫无收敛,2018年至2020年再对三名德士司机动粗。

2018年8月26日早上7时许,蔡姓德士司机(63岁)在美芝路金皇商业大厦(Sultan Plaza)载被告和他的女性朋友,先把后者送到道德路,再送被告到宏茂桥3道第130座组屋。计程表记录的车资是42元。

被告嫌车资太贵,拒绝付钱下车就走。蔡姓司机下车讨钱,但被告不理会,猛推司机的肩膀,导致司机差点跌倒。司机因肩膀疼痛,拿了三天病假。

2019年3月23日凌晨3时许,被告在芽笼搭德士,吩咐司机森苏甸(57岁)载他到宏茂桥第133座组屋。抵达后,被告却称要去第130座组屋,拒付14元两角的车资。其实,德士当时停在这两座组屋的中间。

被告说他最多付10元,但森苏甸拒绝。两人下车对峙,森苏甸遭被告推了一把后马上报警。

另一名陈姓德士司机(58岁),在2020年1月10日凌晨3时许从芽笼送被告宏茂桥组屋,但被告说没钱支付14元八角的车资,下车就走。司机尾随用手机拍他,被告突然把伸手作状要抢手机,吓得司机失去平衡跌倒,膝盖遭割伤。

控方指被告有前科,出狱后毫无悔改,甚至在警方查案期间继续干案,必须严惩以阻遏他。

法官同意控方的说法,指被告在这些事件中,完全没有求情的理由。(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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