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提出五大建议 降低先买后付风险

新加坡金融科技协会与本地“先买后付”业者Atome、Grab和hoolah成立工作小组,计划在今年下半年为提供先买后付方案的机构推出行为指南和执行机制。(hoolah提供)
新加坡金融科技协会与本地“先买后付”业者Atome、Grab和hoolah成立工作小组,计划在今年下半年为提供先买后付方案的机构推出行为指南和执行机制。(hoolah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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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从去年1月至今,新加坡消费者协会共接获18起涉及“先买后付”服务提供商的投诉。针对我国将于今年下半年推出的“先买后付”行为准则,消费者协会提出五大建议,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据《联合早报》早前报道,新加坡金融科技协会(Singapore FinTech Association)与本地“先买后付”(Buy now pay later)业者Atome、Grab和hoolah成立工作小组,计划在今年下半年为提供先买后付方案的机构推出行为指南和执行机制。

消协主席杨益财星期五(6月24日)在消协官方网站发文说,他最近走访了金融科技协会,与先买后付工作小组进行讨论,并向他们提出五个建议,从而确保消费者在使用先买后付服务时能受到保护。

消费者应有权限设定消费限额

首先,消费者应该有权限设定自己的消费限额,以避免每月需应付高额的分期付款。当局也应限制提供先买后付的业者,向消费者收取的最高罚款额度。

此外,先买后付服务的相关广告也应在显著的位置列出消费者若拖欠分期付款时,所须支付的总额。

杨益财说:“消费者在决定使用先买后付服务时,可能不知道拖欠或无法支付款项所须面对的条款。规定业者公开这类信息,能让消费者更全面地了解先买后付服务的风险,从而防止他们冲动消费。”

此外,工作小组也应制定程序,为消费者的信贷进行评估和分类。杨益财指出,对先买后付服务的其中一个主要批评是,服务缺乏对消费者信贷的评估,以致对方太容易取得信贷。

消协因此建议,为首次使用先买后付服务,及信用评级较低或财务状况不稳定的消费者账户,设定一个消费限额。

消协也建议,设定一个包含先买后付服务信用信息和其他金融机构信用信息的综合“先买后付”储存库,将消费者的消费相关数据纳入他们的信用评级。消费者也应知道他们的信用评级,从而在消费时自我控制。

杨益财指出,去年1月1日至今年6月23日期间,消协共收到18起涉及先买后付服务提供商的投诉,这些投诉包括支付方面的技术问题,以及消费者无法要求退款。

他认为,这样的纠纷不可避免,因此业者与消费者在达成协议前,应明确列出追索赔偿的途径,包括让消费者知道,若发生纠纷时,应由服务提供商或产品商家出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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