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女房客泼热汤 七旬嫲监10个月

叶金娥不承认一项泼热汤蓄意伤人的控状,经审讯后被判罪成,被判坐牢10个月。(档案照)
叶金娥不承认一项泼热汤蓄意伤人的控状,经审讯后被判罪成,被判坐牢10个月。(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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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与女房客关系不和,七旬妇女被指泼热汤烫伤对方背部。她辩称自己出于自卫伤人,又称只是一场意外,但法官认为她的说辞不可信,判她罪成和坐牢10个月。

马来西亚籍被告叶金娥(译音,73岁)面对一项泼热汤蓄意伤人的控状,指她于2020年2月4日晚上11时30分,在惹兰勿刹一间店屋二楼,朝六旬女房客背部泼热汤。她不认罪,经审讯后被判罪成,星期四(6月30日)被判监。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自2017年开始在上述店屋租房,两年后与屋主共谱黄昏恋。受害者和几名租客当时也在单位里租房,受害者称她是屋主的前女友,两人为此看彼此不顺眼,经常吵架。

根据受害者的说辞,被告事发时在厨房煮汤,她上厕所经过被告身旁时,后背突然遭人泼热汤而传来剧痛。厨房当时只有被告,受害者因此认为是被告所为。

受害者后来报警处理,并到诊所和医院就医。她申诉后背事发后起了很大的水泡,疼痛感持续约一个月。

被告录口供时没有否认朝受害者泼热汤,但她后来却为自己的行为做出至少三种不同的解释,她称受害者事发前屡次找她麻烦,看到对方走来时以为对方要打人,出于自卫才这么做。

被告后来又称这是一场意外,跟着又改口称是受害者自己打翻汤锅造成的。

被告也说,她的手也因溅到热汤而受伤,假使热汤是她故意泼的,自己就不至于受伤。

不过,法官认为被告的供词前后不一,而且根据事发情况、两人闹僵的关系,以及受害者被泼中热汤的方式,都显示被告是刻意的。

辩护律师谢甦和王诗媚代为求情时指,被告守寡约20年,三个孩子后来都已成家,没有与她同住。被告向来有哮喘的问题,病况也随着年纪渐长而愈发严重,也出现支气管的问题,还曾动脊椎手术。

律师也说,被告不是一个暴力的人,也没有案底,加上受害者目前已没有与她同住,重犯的可能性不大,恳请法官判她坐牢六周。

控方则指被告朝受害者泼滚烫的汤,事后没提供援助也没赔偿,甚至还选择抗辩,吁请法官判她坐牢至少11个月至13个月。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的年纪和健康问题不是求情理由,而且受害者也年纪不小,本来就不应该蒙受这样的伤害。被告最终被判坐牢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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