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银行钓鱼诈骗案 首个认罪青年判入青年改造所12个月

华侨银行钓鱼诈骗案首个认罪的青年,星期二(7月5日)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12个月。(档案照)
华侨银行钓鱼诈骗案首个认罪的青年,星期二(7月5日)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12个月。(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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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华侨银行钓鱼诈骗案首个认罪的青年,星期二(7月5日)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12个月。

警方在去年12月8日至今年1月19日之间,接获了768个关于华侨银行钓鱼短信诈骗的报案,损失总金额达1280万元,并在今年2月逮捕了13人。

其中,梁俊贤(20岁)被控15项控状,包括欺骗、纠众闹事,以及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社团法令、滥用电脑法令等罪行。

调查揭露,被告和另外七名共犯为外国的犯罪集团提供洗黑钱的服务,找银行账户供团伙使用,赃款包括华侨银行钓鱼诈骗案中所骗取的钱财。

他今年4月承认其中五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考虑后,法官下令提交报告评估他是否适合缓刑监视或者进入青年改造所。

报告出炉后,他曾一度在庭上突然改口,称他只是“收佣金的员工”,不是犯罪团伙的成员,也不知道罪案涉及海外的诈骗团伙。

由于他立场与案情存在矛盾,法官允许代表律师与被告再沟通,厘清案情的细节。

律师星期二代被告表示将收回之前的说法,承认案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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