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为报复 持爪刀当街伤人被捕

21岁男子凌晨疑为报复,当街持爪刀伤人,遭警方逮捕。(警方提供)
21岁男子凌晨疑为报复,当街持爪刀伤人,遭警方逮捕。(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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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21岁男子凌晨疑为报复,当街持爪刀伤人,遭警方逮捕,另一名19岁男子因窝藏嫌犯也被逮捕,两人将在星期二(7月19日)被控上法庭。

这起事件发生在星期天(7月17日)凌晨2时10分左右,地点是驳船码头一带的沙球朥路(Circular Road)。

警方发文告说,当局接获一起男子持爪刀伤人的报案。初步调查显示,一名21岁男子与一名37岁男子发生争执后,涉嫌用爪刀伤对方,得逞后逃逸无踪。37岁男子身上多处被割伤,在意识清醒下送院治疗。

经过调查和调阅警方电眼画面,中央警署和刑事侦查局警员锁定了21岁男子的身份,在案发12小时内将他拘捕,并起获一把爪刀。

另一名19岁男子则因涉嫌窝藏嫌犯被捕。

两人将在19日被控上法庭。

根据刑事法典第326节条文,持危险武器蓄意重伤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坐牢长达15年,也可能面对鞭刑和罚款。如果窝藏的罪犯所面对的监禁长达20年,窝藏者一旦罪成,可面临罪犯最长刑罚的四分之一,或面临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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