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国家象征法案提出一读 建议国庆以外也可张挂国旗

公众日后或能在国庆期间以外的特定时候张挂国旗,彰显国家自豪感及团结精神。(档案照)
公众日后或能在国庆期间以外的特定时候张挂国旗,彰显国家自豪感及团结精神。(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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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公众日后或能在国庆期间以外的特定时候张挂国旗,彰显国家自豪感及团结精神。

同时,为避免国家象征被滥用,政府拟将最高罚款额从1000元加重至3万元,违例者也可被判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刑罚将和破坏国家古迹的刑罚相似。

这些都是国家象征法案(National Symbols Bill)将涵盖的事项。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刘燕玲星期二(8月2日)在国会为法案提出一读。

法案一旦通过,将取代1959年制订的新加坡国徽、国旗与国歌法(Singapore Arms and Flag and National Anthem Act,简称SAFNA),给予国家象征和总统象征(Presidentional Symbols)正式的法定认可,并提供一个框架,提倡正确使用国家象征的方式。

到时,除了国徽、国旗和国歌,1959年后受承认的国家象征,包括国家信约、国花和狮头符号将得到法定认可。总统徽章、旗帜和印章将列为总统象征。

法案推出前,政府进行了多场公共咨询活动。其中,去年1月成立的国家象征公民工作组花了四个月的时间,征询近1500名新加坡人的看法,探讨如何加强新加坡人与国家象征的连接,及探索有没有可能认同新的国家象征。

文社青今年6月13日至7月8日间,也就拟定的国家象征条规征询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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