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火柴炸弹” 阿叔判七天短期拘留

左图:被告王蓝华。右图:事件发生在盛港安谷连路组屋。(档案照)
左图:被告王蓝华。右图:事件发生在盛港安谷连路组屋。(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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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觉得制造爆炸声有趣,阿叔网上自学制造“火柴炸弹”,岂料掉落到邻居家中爆炸,阿叔星期一(8月15日)被判七天短期拘留,进行5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以及三个月的日间报到令。

被告王蓝华(54岁,音译)日前承认一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的罪状,另一项刑事恐吓罪则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事件发生在2021年8月14日凌晨12时,地点是盛港安谷连路(Anchorvale Link)第306A座组屋。

被告楼下邻居听到巨响,发现屋内有个青色盒子,闻起来有股刺鼻的火药味,于是报警处理。警员调查三天确认被告的身份。

被告称,他在30来岁时就对炸弹和气枪感兴趣,并从网上视频学习如何制作“火柴炸弹”,他曾两次制作“炸弹”,但没听见爆炸声。

事发当晚,他把“火柴炸弹”放在主卧室的窗沿后弹下楼,结果掉入邻居家中。

控方指被告行为鲁莽,不仅高楼抛物,物品还是爆炸物,极有可能造成受伤,要求法官给予短期拘留。

短期拘留令 不会留案底

控方指报告显示,被告适合社区服务令和日间报到令。

代表律师指出,被告愿意配合附加条件,但他最近刚装修好新屋,接下来需购买家具等,担心无法遵守时间限制,希望可从9月1日起开始服刑,但之后称姐妹可协助搬家事宜。

另外,法官也指被告应该在心理卫生学院和盛港家庭服务中心继续接受辅导,并从晚上10时至清晨6时留在室内及须佩戴电子追踪器。

短期拘留令是以社区为基础的刑罚,虽然会被关进监狱,但被告不会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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