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政府将修改宪法,明确规定国会可定义婚姻,但不会将婚姻的定义直接写入宪法。

在我国废除《刑事法典》377A条文,使得男男性行为不再是刑事罪后,另一个受关注的课题是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这一定义是否受到保护。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星期一(8月22日)接受媒体访问时,解释政府将如何修宪,以保护现有婚姻定义。

我国许多法律和政策都建立在现有婚姻定义之上,包括公共住屋、教育、媒体政策等,这些都可能在宪法第12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文下被挑战。

因此,在宪法中明确声明国会可定义婚姻,并在这个基础上制定其他亲家庭政策,意味着以现有婚姻定义为基础的法律和政策,都不能授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文提出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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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穆根说:“这个课题必须在国会上处理。因此,一个政党或是一群人如果想要允许同性婚姻,他们就必须把这点写进竞选政纲、参加选举、赢得选举并获得大多数票,再来改变婚姻定义。”

他重申,本届政府的立场明确,致力于加强目前的婚姻结构、家庭结构,以及围绕这种家庭结构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