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商品贸易公司来宝集团(Noble Group)在财务报告中发表误导性信息,违反证券与期货法令,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处以1260万元的民事罚款。
此外,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在咨询总检察署后,也对来宝集团子公司来宝资源国际(Noble Resources International)的两名前董事发出严厉警告。这两名前董事没有按照我国会计标准制定常年财务报告。
金管局、企管局和警察部队星期三(8月24日)发布联合通告,汇报对来宝所采取的行动。联合调查于2018年11月开始,涉及复杂的会计问题,需要海外当局的协助。
文告说,公共会计师监管委员会也对截至2012年12月31日到2016年12月31日财年的财务报表,对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员发出了指令。
调查发现,来宝集团通过来宝资源国际与矿主和煤炭生产商签订长期的营销协议,协助他们为自己的矿井建立品牌,或者充当矿井生产的商品的销售人员。
根据这些营销协议,来宝集团不会交付所生产的商品,但会根据预先确定的对方销售价值的百分比来赚取收费。
联合调查显示,来宝集团和来宝资源国际这些营销协议采用了不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这夸大了来宝集团和来宝资源国际的呈报净利和净资产。来宝集团在2016年至2018年发布具有严重误导性的财务报表,可能诱使投资者买卖该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证券。”
来宝集团原本是市值超过130亿元的大型商品贸易公司,自从在2015年遭冰山研究(Iceberg Research)发布报告抨击及质疑集团的会计方法和严重夸大资产估值之后,股价大挫,最后重组。
于2018年脱离自来宝集团的大宗商品交易企业——来宝资源贸易控股(Noble Resources Trading Holdings)发表文告说,自转换所有权和管理层以来,公司专注于企业治理等的最高标准,与来宝集团毫无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