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未持有效准证从中国进口肉类和鱼类产品,WDJM公司和董事各被罚款3000元。
新加坡食品局星期四(9月1日)发文告说,去年10月,该局接获新加坡关税局的通知,发现约200公斤的肉类和鱼类产品包括鸡肉火腿肠、牛肚和鸭腿等,在无有效准证的情况下进口我国。
调查发现,WDJM从中国一个未经认证的来源进口了肉类产品。以上产品被当局充公。
WDJM因在没有持有效准证的情况下进口肉类和鱼类产品被罚款3000元。公司董事王美美(音译)则因失职,没有避免违例事件发生,被罚3000元。
食品局提醒,从不明来源非法进口食品存有食品安全风险。有鉴于此,所有进口食品都须符合食品局的要求,食品只能由持准证的进口商进口,每一批货都要申报并持有效的进口准证。
肉类和肉类产品只能从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及获认证的国家和来源进口。
初犯者可面对最高5万元罚款或最长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对最高10万元罚款或最长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