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车卡缝摔伤案 骑士与公用局和解

(左图)起诉人指脚踏车轮卡在沟渠盖缝,导致他摔倒受伤。(右图)起诉人茂茂昂素寿。(档案照)
(左图)起诉人指脚踏车轮卡在沟渠盖缝,导致他摔倒受伤。(右图)起诉人茂茂昂素寿。(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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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指脚踏车轮胎卡缝摔成重伤,骑士向公用事业局索赔至少57万8000元,案件星期三(9月7日)早上出现转折,双方决定和解。

《新明日报》星期二报道,起诉人是42岁的缅甸籍男子茂茂昂素寿(译音),案发时是名工程师助理。

2021年1月16日傍晚5时27分,他在樟宜海岸径(Changi Coast Walk)一带骑脚踏车时,前轮卡在沟渠盖(grating cover),结果摔倒在路上,一度失去意识,事后被送往樟宜综合医院急救。

医药报告显示,起诉人急性蛛网膜下腔(subarachnoid)出血、脸部多处骨折、脊椎受创、导致右手和双脚无力、伤口留下疤痕。

他事后入禀高庭,起诉公用事业局,索赔至少57万8000元。

案件星期二(6日)开审,星期三早上原本续审,却出现新发展,诉辩双方决定在没有对任何一方造成偏见,或对谁追究责任的情况下和解,不过条件保密,不对外公开。

起诉人也同意在八周内,向法庭提交终止诉讼的通知。案件了结后,他将于本周五(9日)回国。

起诉人星期二拄着拐杖,与妻女现身法庭,星期三早上则未出庭。

起诉人指公用事业局在设计、建造以及安装沟渠盖时,没有确保它不会对其他公路使用者造成危险,而且案发时,部分沟渠盖被枯叶遮盖。

不过,辩方律师星期二下午盘问起诉人时揭露,沟渠盖设计和安装由陆交局负责,打扫枯叶由环境局负责,否认公用事业局疏忽与失责。

辩方同时指起诉人没有注意路况,未顾及自己的安危,放弃使用旁边的公园连道,而选择在马路上骑行。

起诉人则解释说,案发当天是星期六,公园连道上有散步和运动的公众,为避开他们,才会在路上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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