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海军前女军官申请离境,还称确认过前往的国家无需签证或隔离才购买机票,但控方推翻她的说辞,她最终选择撤销申请。

上周三(9月7日)海军前女军官潘秋玉(55岁,译音)再次被控,她抵触两项冠病19(临时措施)(管制令)2020条例及一项传染病法令,指她分别在今年3月6日,两次在乌节路走动时没戴上口罩遮盖鼻子和嘴巴。

她也被指于3月31日没按时到旅游局协助工作人员调查此事。

她遭控当天曾向法庭申请离境,指有意在9月13日到香港,并从香港入境中国到新疆。由于她上周一(5日)接到法庭传票,当时已做好旅游安排,希望法官可允许她出国。

法官当时要求她提交行程及相关资料,证明无需签证及隔离,就可从香港入境中国到新疆。

被告本周一(12日)提交行程,但法官指行程不齐全,包括她如何从香港去深圳转机,期间住哪里等都没交代。

她和控方也对隔离与签证问题各有说辞,她坚称在外交部、新航和深圳航空的网站,都确认无需隔离或签证,只需做冠病检测证明阴性即可。

但控方指他们检查后,确认这些地方必须隔离和需要签证。

被告最终选择撤销申请。案件将于10月14日进行审前会议。

主控官:离境有潜逃风险

海军前女军官称出国并非要逃避罪责,她也表示将认罪。

主控官拒绝被告的离境申请,说被告有潜逃的风险。

她说,被告在本地没工作和房产,独自租房住,虽年迈的父母健在,还有个弟弟,但他们没住在一起。

主控官指被告只是出国旅游,这不是特别情况,没有出国的必要。

被告却称自己算是出国公干,称她每次出国都会把照片上传到“Photo Portal”做慈善,但她没多加解释。

她指若真有意逃离,大可在没提申请下出国。被告也提到,上次出庭已表示将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