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拖欠3.6万元费用 执行共管公寓单位遭强行拍卖

淡滨尼执行共管公寓Arc at Tampines有屋主因拖欠3万多元费用,单位被强制拍卖。(海峡时报)
淡滨尼执行共管公寓Arc at Tampines有屋主因拖欠3万多元费用,单位被强制拍卖。(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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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淡滨尼一执行共管公寓的屋主夫妇拖欠3万多元费用未还,遭分层地契管理委员会强行拍卖单位后被驱逐。

这对分别为44岁和50岁的夫妇在2015年购买了位于淡滨尼8道、99年屋契的执行共管公寓(EC)Arc at Tampines,面积达1055平方英尺的七楼单位。

但这对夫妇多次没有支付管理费和累积基金(sinking fund),在强制拍卖时已欠下3万6000元。

根据建筑维修与分层地契管理法令,分层地契公寓管理委员会(MCST)有权强制出售单位以收回欠款。

这对夫妇的单位最终在4月份以94万5000元成功被拍卖,平均一平方英尺895元,远低于市场价格。根据市区重建局数据显示,该项目同月份出售的两个单位的价格大约在130万元和118万元,大约是一平方英尺1151元的价格。

负责这次拍卖的房地产咨询公司莱坊(Knight Frank)指出,该单位一年内被放上去拍卖两次,一些买家被低于市价的单位吸引,不过一些潜在买家因为MCST的条款而持保留态度,也有人因为无法看房而放弃。

负责执行这项拍卖的律师之一杜国成告诉《海峡时报》:“进行强制销售的主要目的是迫使房产拥有人支付未付的款项。只要业主付清款项,强制出售就会被取消。”

他指出,这可能是近年来第一次由MCST成功强制出售的分层单位。

MCST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要求,包括把强制出售的单位通过受认证的报章刊登通知。刊登后的六周内,如果房产拥有人还没有支付欠款,也没有法律行动来限制出售,那么MCST可以继续出售该单位。

在上述个案中,MCST于2020年11月在海峡时报刊登通知,当时该屋主欠下2万1891元零1分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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