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扯中抢走金项链 男子监一年

阮春宏面对四项控状,承认其中两项,被判坐牢一年。(徐颖荃摄)
阮春宏面对四项控状,承认其中两项,被判坐牢一年。(徐颖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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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越南男子为朋友讨债,挣扎中拉下对方的金项链,结果犯下掠夺罪,星期二(9月20日)被判坐牢一年。

阮春宏(34岁)面对四项控状,他承认一项掠夺金项链和一项擅闯的罪行,所面对的另外两项罪行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被告的共犯有另外五人,包括曾借钱给26岁受害人的勒温忠(31岁)。

去年7月13日晚上9时45分,独自在家的受害人惊见被告打开他家的大门,逼他把欠勒温忠的钱还清。接着,勒温忠和两人陆续进屋,另外两人则在门外守着。

被告等人和受害人吵了起来,越吵越凶,甚至开始对受害人动手,受害人立即逃回房内躲着。被告在受害人脱逃时,抓着他脖子上的金项链,并用力把它扯下。

因担心受害人会从房内拿出武器攻击他们,被告大喊叫同伙一起逃离单位。

被告回家前,在组屋楼下把金项链交给勒温忠。文件中并未提到受害人欠勒温忠多少钱。

受害人价值2400元的金项链后来由警方查获。(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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