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31岁男子持菜刀砍人后逃离现场,在五个小时内因涉嫌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被警方逮捕。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四(10月27日)发文告说,警方在星期三(10月26日)下午约3时35分接获通报,指一名男子在新樟宜路上段持菜刀袭击一名69岁男子。

持刀伤人的男子在警员到场前逃离现场,69岁男子的头部受伤,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送院治疗。

勿洛警署的警员随后展开调查,通过警方电眼锁定31岁男子的身份,在接到报案后的五小时内逮捕他。

警方也在附近的垃圾桶内搜出一把菜刀作为证物。

男子将在星期五(10月28日)被控上法庭。根据刑事法典第324节条例,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长七年监禁,或鞭刑,或罚款,或任何组合的刑罚。

警方强调,当局绝不容忍类似暴力行为以及公然无视法律的行为,违法者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