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新加坡一名退休工程师四年前遭柔佛移民局扣留,他指柔佛移民局没在规定时间内将他带到推事庭面控,也没在他向移民局认罪和缴纳罚款后释放他。工程师因此在法庭起诉柔佛移民局并胜诉,移民局过后向上诉庭上诉,不过上诉已遭驳回。
65岁的退休工程师黄振权告诉《星洲日报》,移民局官员行使权力时没受到应有的制衡,他因此针对自己被违法拘留,而采取法律行动讨回公道。
黄振权的代表律师阿伦卡西指出,上诉庭是在星期一(10月31日)驳回柔佛移民局的上诉,维持吉隆坡高庭的判决。上诉庭也裁定移民局必须向黄振权支付1万令吉(约2980新元)堂费。
据报道,黄振权2018年2月28日晚上11时在新山的一所民宅遭柔佛移民局逮捕,之后被扣留在北干那那扣留营。移民局指他涉嫌收留六名非法移民。
根据法令,移民局必须在逮捕黄振权后的14天内将他带到推事庭申请延扣,但黄振权在被扣留的第26天才被带到推事庭。他因此在吉隆坡高庭起诉柔佛移民局违法扣留他12天。
移民局指黄振权被捕后的12天就被带到推事庭,但吉隆坡高庭法官并不满意相关证据。法官指黄振权被捕后的第26天才被带到推事庭,因此裁定移民局违法扣留黄振权。
此外,黄振权2018年3月26日被带上新山推事庭,并被控收留非法外劳罪名而违反“1959/63年移民法令”。他认罪并当场缴付3万令吉罚款,不过移民局并未立即释放他,反而继续扣留他八天。
阿伦卡西指出,黄振权起诉移民局在缴付罚款后违法扣留他八天的案件之前已经胜诉。吉隆坡高庭宣判移民局必须赔偿黄振权。“高庭预料将在11月16日评估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