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本地一名房东称,自己的房客把组屋转租他人,导致21名租客同住在一间四房式单位。建屋发展局澄清,这起事件发生在四年前,两名主要租客未经屋主同意把单位租给他人,共有11名租客同住。
建屋局星期四(11月3日)回复《联合早报》的询问时说,房东Brendan Yee在博客上描述的事件发生在四年前。当局在接获反馈,指Brendan Yee父母的组屋单位过于拥挤后,于2018年7月展开调查。
建屋局的调查发现,单位内共有11名租客同住。当时,两名主要租客在未经屋主的同意下,把单位转组给其他人。因屋主违反了租屋条例,建屋局向他们发出警告。建屋局并没有向他们实施租赁禁令,单位内也没有21名租客同住。
根据建屋局的条例,一间四房式单位最多只能出租给六个人。
建屋局说,从2020年至今年首半年,当局共展开1万4000次的组屋稽查行动,这包括例行检查以及因公众反馈而展开的稽查。在这期间,当局共发现338起违例案件,当局已向违例屋主采取行动。其中17人的单位被当局强制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