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政府将更严厉惩罚在国有土地进行的违例行为,罚款顶限提高至5万元,定罪后持续违法也会每日罚款。使用车辆非法倾倒垃圾如果再犯,最高可判罚10万元。

卫生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次长拉哈尤星期一(11月7日)在国会为国有土地保护法案(State Lands Protection Bill)提出一读,加强对国有土地上违例行为的惩罚和执法权限。

法案一旦通过,将取代现有的国有土地非法侵占法令(State Lands Encroachments Act)。

土管局每年处理约180起国有土地违例案件,常见违例行为包括在国有土地上搭建有盖户外展区、增建有地住宅围墙、搭棚种菜,及非法倾倒建筑垃圾。

现有法令列明违例行为可判罚款不超过5000元,监禁长达六个月,或两者兼施。新提呈的法案将罚款金额提高至5万元,违例者同样可面对长达六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定罪后若持续违法,违例者也会面对每日500元的罚款。

使用车辆非法倾倒垃圾如果再犯,可判罚款最多10万元,监禁长达12个月,或两者兼施。

法庭也可勒令违例者就所移除的国有土地物质价值、拆除违建装置费用,及公用事业局或电力和煤气持牌者因法庭停供令而承担的费用作出赔偿。

此外,执法人员无须经由法庭程序申请驱逐令,而是可以直接向违例者发出违规通告,要求停止违例行为,如离开国有土地范围,或拆除违建装置。

法案对现有条例做出的其他更新包括,规定废弃至少三年的土地,在宪报刊载三个月内如果无人认领,便充归国有。现有条例的认领窗口是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