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32岁男子涉及一起破门行窃案,被警方逮捕后,将在星期二(11月15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星期一(11月14日)晚上发文告说,10月27日傍晚6时50分左右接到报案,指大巴窑6巷的一个商业单位发生一起破门行窃案,总值超过4000元的电子器材被偷走。
来自东陵警署的警员展开调查,并调阅电眼画面后,锁定涉案男子的身份,星期一将他逮捕。
根据刑事法典第451项条文,破门行窃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高达10年和罚款。
警方提醒业主应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所有门窗都围上栅栏或被锁上,业主也可装置防盗警铃或闭路电视,且不要将大笔现金留在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