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马善高:废除377A节条文后 宗教团体依旧会有宗教自由

国会过去两天针对废除377A和修改宪法展开辩论,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兼卫生部第二部长马善高11月29日在总结辩论时重申政府的立场。(视频截图)
国会过去两天针对废除377A和修改宪法展开辩论,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兼卫生部第二部长马善高11月29日在总结辩论时重申政府的立场。(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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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我国废除《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后依旧会有宗教自由。宗教团体仍能自由宣讲有关同性或家庭课题的教义,但也应容纳持不同价值观的其他社会成员。

国会过去两天针对废除377A和修改宪法展开辩论,期间多名议员就宗教自由的课题提出看法。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兼卫生部第二部长马善高星期二(11月29日)在总结辩论时重申政府的立场。他指出,列入宪法的“第156条”会进一步保障一男一女的婚姻定义,政府也不打算修改定义,将同性婚姻纳入其中。

另外,现有法律不允许任何宗教领袖或持照证婚人为同性情侣征婚,宗教团体也有权拒绝同性情侣在他们的宗教场所举办婚礼或宣誓仪式。

主管回教事务的马善高也说,宗教自由受宪法“第15条”保护,每个宗教团体都有权管理各自的宗教事务,包括自由宣讲有关同性或家庭课题的教义。不过他强调:“任何人不应煽动针对他人的暴力或仇恨行为,这不仅是犯法的,也不是我们想要成为的社会。”

马善高也提醒,宗教团体在行使宗教自由的同时,也要意识到他们本身也是多元社会的成员,必须容纳持不同价值观的其他社会成员,包括同性恋者。

另外,虽然一些社会服务机构由宗教团体设立,但这些机构会为同性恋者在内的所有人提供服务。社会服务专业人员也都持续接受培训,确保他们了解不同援助对象的各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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