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发表损害种族和谐言论 妇女患妄想症控状撤销

陈妙香原本面对两项损害种族和谐和一项公共滋扰的罪名,控方考虑她的精神状况后,对她发出严厉警告,并向法官申请判她无罪释放。(海峡时报)
陈妙香原本面对两项损害种族和谐和一项公共滋扰的罪名,控方考虑她的精神状况后,对她发出严厉警告,并向法官申请判她无罪释放。(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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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早前被控发表损害种族和谐的言论和公共滋扰,妇女被评估患有被迫害妄想症,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对她发出严厉警告后,撤销她的控状,判她无罪释放。

总检察署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控方仔细考虑与案件相关的情况后,决定对陈妙香(59岁)发出严厉警告,并向法官申请撤销她的三项控状,判她无罪释放,这项申请在星期三(12月14日)获得法官批准。

控方考虑的因素包括陈妙香被评估患有被迫害妄想症,病情影响她的判断力,也加剧了她对其他人的偏见,而且她并不了解自己的病况,拒绝接受强制治疗。

另外,陈妙香被控后还押了两周,倘若她被定罪,法庭会把她还押的期间纳入考虑。

陈妙香2021年6月被控两项损害种族和谐和一项公共滋扰的罪名,指她在同年4月21日搭地铁时,朝着马来族乘客说“我永远不会和你们混在一起……我们就是这么不一样”,以及“我不是社工,不做慈善”等。

另一项控状指同年5月11日,陈妙香在地铁上对着所有乘客大声说“我们很不一样”,以及“我不和你这种普通的华人说话”等,构成公众滋扰。

她也被指在YouTube频道上载多段涉及种族歧视的相关视频,包括名为“马来男子企图非礼华族女子”的视频,影射马来人不该触碰华人。

曾在视频中自称毕业自名校,曾在澳大利亚读大学,还声称亲友全是律师、董事和董事长等。她的YouTube频道事后已被删除。

总检察署强调,当局严正看待任何损害种族和谐的言论和行为,违法者将被依法处置。(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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