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七家分包商收贿逾5万 前常驻技师监20个月

 被告邵坤通星期四(12月29日)早上被判坐牢20个月。(档案照)
被告邵坤通星期四(12月29日)早上被判坐牢20个月。(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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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监督预购组屋项目工程,男子在32个月内,向七家分包商收贿5万零500元,星期四(12月29日)早上被判坐牢20个月,以及归还贿金。

被告邵坤通(60岁,译音),案发时是盛裕集团属下Surbana Site Supervisors私人有限公司(简称SSS)的常驻技师(Resident Technical Officer),去年2月8日离职。他共面对九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自2003年起便担任常驻技师,月薪5500元。

建屋局在2017年与Surbana Jurong Consultants私人有限公司(简称SJC)签署协议,让后者为盛港预购组屋项目Rivervale Shores提供顾问服务。项目有16座组屋,共2500个单位。

SJC后来通过SSS,让后者提供常驻技师,监督工程。SSS则在2018年6月,委任被告为该项目的总常驻技师,职务包括监督10个下属、到工地监督工程进度、为分包商工作表现评估等。

预购组屋项目工程有约10家分包商,当中七家按阶段收取酬劳。

被告知道如果给分包商差的评估,分包商或无法及时收到钱,或因无法准时交货而被罚款,或花更多钱和资源才能完工。因此,他分别向七家分包商透露,双方必须“合作”,而分包商也知道被告在索贿。

为避免麻烦,七家分包商在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2月3日期间,共给了被告5万零500元贿金。被告还指示分包商以现金方式交易。

外加罚金逾5万

被告在2021年2月4日被捕时,已花掉1万5450元,警方起获剩余的3万5050元。

法官星期四早上判被告坐牢20个月,外加罚金5万零500元。

被告获准下个月25日开始服刑,目前以8万元保释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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