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为了增加收入,迷你超市老板迎合顾客要求,没有核实身份证或工作证件的正本,就帮忙注册电话卡,两年多内前后非法注册了三万多张电话卡,结果其中一张电话卡被不法之徒用来联络诈骗案的受害者。
东窗事发后,老板张明凯(42岁)不仅得把8199元佣金归还给电信公司,还得面对1万2000元罚款。
被告张明凯被控五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他星期一(1月16日)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经营一家迷你超市,主要销售纪念品和日常用品。
2016年底,被告打算扩充生意,因此和两家电信公司签署协议,帮忙分销预付电话卡。每售出一张电话卡,被告可向电信公司抽取10%的佣金。
按照协议,若有顾客要购买电话卡,被告须核实对方的身份证或工作证件的正本,并将这些资料扫描和注册在指定的系统中,才能发出电话卡。
不过,2017年底开始,一名经常上门帮客工购买电话卡的顾客王杰荣(20岁)称,每次要携带客工的资料正本很麻烦,被告因此同意对方的建议,改为接受电子版或印影本即可。
王杰荣和两名朋友后来每周都将客工的资料印影本通过电邮发给被告,被告则按指示为每一个客工注册三张电话卡,再把电话卡交给他们。
警方过后接到通报,称有电话卡被用来联系骗案受害者,追查之下发现其中一张电话卡是在被告的迷你超市注册的,被告因此被逮捕。
调查显示,有不法之徒利用他人的身份资料注册电话卡,再匿名使用电话卡作为犯罪用途,以避免被追查出身份。其中,被告在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间,帮忙非法注册了超过三万张电话卡。
被告坦承早在2017年底至2018年时,电信公司人员发现被告售出大量电话卡后,曾提醒他要按流程检查顾客的正本资料,但他对王杰荣深信不疑,误信这些电话卡并非充当犯罪用途,结果无形中成了犯罪“帮手”。
事发后,被告收到其中一家电信公司的索偿信,要求他归还之前赚取的8199元佣金,他最后按指示偿还这笔钱。(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