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义顺公寓管理委员会前主席认为新上任的管委会,对公寓的公共设施管理不善和违反公寓条例,因此发函给所有公寓住户,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重新投选管委会。三名管委会成员对此不满,认为信函内容损害名誉,起诉前主席诽谤。

不过,法官指出,前主席发出的信函没有特别具名,并非针对上述三名成员作出指控,而是指出新管委会管理不当的问题,因此不算构成诽谤,最终裁定诉方败诉。

其中两名起诉人不满所判,对此提出上诉。

根据国家法院星期三(2月8日)发出的判词,本案的起诉人是方益强和郭修全,判词没提及另一名起诉人的名字。这三名起诉人都是位于义顺的执行共管公寓The Canopy第三届管理委员会成员;答辩人则是第二届管委会主席吴祥兴。

2017年中旬,吴祥兴致函所有公寓住户,内容主要针对第三届管委会的一些管理方式提出异议,包括公寓公共设施管理不善、违例允许篮球场举办两次宠物派对和管理费相关问题等,并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重新投选管委会。

诉方指出,答辩人不仅致函给所有住户,还把信函张贴在布告栏和公寓网站上,一名住户还把信函上传到一个有445人在内的脸书群组中。

诉方认为信函内容会让人误会他们滥权和违反职责,致使他们失去公寓住户的信任,而且三名起诉人都是有名望的社会人士,包括公司高管、现役军官和兼职讲师等,因此信函内容有损他们的名誉,对他们构成诽谤。

答辩人则以理由正当和有限特权(qualified privilege)为辩护理由,指出他只是针对事实作出反馈,并非恶意诽谤。

法官下判时指出,信函中没有单一指明任何一名管委会成员,而是泛指整个管委会,而且信函也没有指控诉方疏忽或滥权。

另外,答辩人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公寓设施疏于管理,显然信函内容较像是投诉,法官对此认为诉方无法证明答辩人恶意诋毁和重伤他们,因此驳回诉方的诽谤指控。(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