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场所内与处理食品工作时 仍须戴口罩

食品处理人员工作时要继续戴口罩。(谢智扬摄)
食品处理人员工作时要继续戴口罩。(谢智扬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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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只要是在医疗场所与病患有接触,卫生部仍要求公众、职员和病患戴口罩。另外,食品处理人员工作时也要继续戴口罩。

星期四(2月9日)的政府抗疫跨部门工作小组记者会宣布,政府将从2月13日起进一步放宽戴口罩的规定。不过,为了更好地保护病患和医护人员,卫生部继续要求访客、工作人员和病患在医疗场所和住院护理设施戴口罩。

根据卫生部星期四发布的文告,只要是在面向病患的地方、与病患有面对面交流,以及为病患提供护理时,都得戴上口罩。

这包括在医院病房、诊所、疗养院、专科、洗肾中心、检测与疫苗接种中心等。

除了医疗设施,个别机构可以要求职员戴口罩。例如,新加坡食品局会继续要求食品处理人员戴口罩或防飞沫口罩(spit guard),以确保食品安全。

卫生部还是呼吁公众在人潮密集处戴口罩。卫生部提醒人们,若出现冠病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戴口罩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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