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骗约500人投资后潜逃10年 黄金公司老板被控

涉及黄金投资骗案的李崧德被指潜逃10年,如今共面对11项控状。(档案照)
涉及黄金投资骗案的李崧德被指潜逃10年,如今共面对11项控状。(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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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早前被指以黄金投资计划骗多人投资后闹失踪,黄金公司老板涉嫌潜逃约10年,今年2月初回国时落网,星期五(2月17日)被加控10项欺骗罪,案件涉及约500名投资者。法官指他弃保潜逃风险高,下令他继续还押。

现年44岁的李崧德在2023年2月4日被控一项串谋罪,指他在2012年至2013年间,与亚太黄金公司(Asia Pacific Bullion)、The Discovery Group、SG One和Emperor Grand四家公司串谋,误导投资者以为相关投资计划获得金保证公司(The Gold Guarantee)的担保。

他被控后直接还押中央警署协助调查,目前已被还押约14天。

案件星期五在国家法院过堂时,李崧德被额外追加多10项欺骗罪名,指他在2012年4月至10月间,骗10人投资共15万7000元。

代表律师朱时生说,被告在我国出生,亲戚也在本地生活,他主动选择飞回新加坡,护照已被扣押,没有理由潜逃,恳请法官让被告保释。

控方则指出,被告涉嫌潜逃国外10年,期间曾申请签证要到澳大利亚,没有选择回来新加坡。被告是因护照要到期才回国,并非主动自首。

另外,在潜逃的10年间,被告都与妻子待在中国,这显示他是有能力在国外生活的,有弃保潜逃的风险。此外,他也可能在保释期间与控方证人接触,控方因此吁请法官下令继续还押被告。

控方也说,案件涉及高金额,还牵涉到大约500名投资者,当局需要时间展开调查,恳请法官批准将案件展期三个月。

法官最后同意控方立场,认为被告弃保潜逃风险高,下令继续还押,案展4月14日过堂。

企业管制局记录显示,李崧德是金保证公司和亚太黄金公司的唯一注册负责人,金管局在2012年将他和这两家公司列入“投资者警惕名单”。

李崧德在2013年1月不见人影后,公司也跟着停止运作,有投资者为此报警。

近80名投资者后来在同年3月聚集芳林公园联署,希望有关当局尽快对负责人李崧德采取刑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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