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所有个人代步工具包括较新型的器材,宽度不可超过1.3米、长度不超过2.6米,才允许在本地马路上使用。
电动的卧式脚踏车、载货脚踏车及三轮车,则暂时不能在本地使用。这些器材未取得认证,可能会引发火患,危及用户和他人的安全。日后如果有国际标准出炉,我国会再作检讨。
活跃通勤咨询小组上个月针对现有和新型代步车的管制,向政府提呈建议报告。交通部长易华仁星期五(3月3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该部门开支预算时宣布,政府全盘接受小组的建议,接下来会同相关人员合作,实行新规定。
卧式脚踏车、载货脚踏车及三轮车等新型代步车一般较大也较难操控,可能会带来安全问题,因此政府决定为这类代步车设下1.3米宽和2.6米长的限制。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次长马炎庆在国会上说,政府制定这些限制时,分别参考了传统三轮车(trishaw)的宽度和双人脚踏车的长度,这些都是已经在本地使用的最大型活跃通勤工具。其他已经能在马路使用的个人代步车,日后也须遵守这项新限制。
根据现有规定,代步车重量不可超过20公斤、宽度不超过70公分的限制,才能在人行道与骑行道上通行。新型代步车同样须遵守这项规定,才能在这些地方使用。
今年料对行动辅助工具检讨提出建议
活跃通勤咨询小组正在检讨行动辅助工具的安全和负责任使用,预计今年提呈建议报告。
也是小组主席的马炎庆说,这类工具能帮到行动不便者,但也被一些人滥用。“我们要确保需要这些工具的人能继续使用,同时须确保能在共用道安全使用,又不影响到步行等健康出行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