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搬走了大半年,男子用旧地址的住户名义,冒领300元的社区邻里购物券,还花了55元,星期四(3月2日)被判坐牢。
被告阿布巴卡(60岁)一共面对四项偷窃罪和一项诈欺罪。他星期四承认其中两项偷窃罪和一项诈欺罪,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社区发展理事会(CDC)今年1月开始发放邻里购物券,每户家庭可获得300元。
被告于去年12月时,在TikTok上看到领取邻里购物券的方法,认为自己有资格领取,于是上网浏览相关资讯。
到了发放日,被告通过RedeemSG应用来领取购物券,即使已搬家,他仍用旧地址单位住户的名义领取购物券。
调查揭露,被告只是单位租客,也只住到2022年六七月。之后,被告据称就睡在循环路(Circuit Road)第82A座组屋楼下。
被告领取300元购物券后,在芽笼一带的昇菘超市买了55元的日用品。
该单位的屋主于1月9日到文礼民众俱乐部领取购物券时,发现已被别人领取,因此报案。
被告至今仍未归还300元给社区发展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