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孩童屏幕使用指导原则 1岁半以下不鼓励用屏幕

家长应慎选给6岁以下孩子观看的内容,也应陪同观看和解释内容,同时避免在用餐时间和睡前一小时使用屏幕。(王彦燕摄)
家长应慎选给6岁以下孩子观看的内容,也应陪同观看和解释内容,同时避免在用餐时间和睡前一小时使用屏幕。(王彦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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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卫生部将对0至12岁孩童推出屏幕使用指导原则,协助家长让孩子更健康地使用屏幕和电子设备。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兼卫生部第二部长马善高星期五(3月3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卫生部开支预算时说,指导原则由专家、学者们共同制定,提供家长许多有用的贴士,并鼓励他们以身作则,为孩子使用屏幕时间和方式设限。  

根据这项指导原则,不鼓励18个月及以下的婴孩使用屏幕,年龄介于1岁半至三岁的幼童,每日使用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家长应慎选给6岁以下孩子观看的内容,也应陪同观看和解释内容,同时避免在用餐时间和睡前一小时使用屏幕。

当孩子就读小学即年龄介于7岁至12岁时,家长应和孩子共同制定使用屏幕时间表,在上学和其他日常活动之间取得平衡。家长也要注意不让孩子受到网上有害影响。如果孩子无法控制时间或浏览内容不符年龄,应考虑家长控制设定(parental control)。

马善高说:“我们希望它能为家长、教育工作者等提供有用的指导。”

公众可浏览网页https://go.gov.sg/moh-screenadvisory,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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