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少年骑脚踏车寻找目标,见组屋底层单位的厕所开着窗,就用手机偷窥和偷拍女居民。

被告是一名17岁少年,一共面对10项偷窥、偷拍的控状,他星期二(3月14日)承认其中四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控状,被告2020年10月到2022年4月期间,一共10次将手机放在单位厕所或卧室的窗口,来偷窥和偷拍受害者。受害者年龄介于11岁到43岁。

根据案情,2022年4月9日晚上11时20分,22岁受害者在组屋底层单位的厕所冲凉时,发现窗外有手机,镜头还对着她,于是大叫救命。她的母亲随后报警。

被告住在附近,他承认在邻里骑脚踏车,寻找开着的窗户来偷窥。当他听到受害者的厕所传来冲凉声,决定举起手机伸到窗口,偷拍对方冲凉,直到被受害者发现,才马上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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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也在同年1月14日、2月15日和3月19日以相同的手法,偷窥一对冲凉的母女、偷拍一名冲凉的16岁少女和偷窥一名如厕的11岁女童。

被告的身份最终在警方电眼和其他电眼画面的协助下被确认,于2022年4月13日被捕。

案件展至4月19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