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谋受贿逾40万元 物流公司前总经理判监

被告徐炳乾(51岁)面对八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及两项欺骗的控状,他早前已认罪,法官星期三(3月15日)在国家法院判他坐牢40个月,外加缴付8万6000元罚金。(示意图)
被告徐炳乾(51岁)面对八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及两项欺骗的控状,他早前已认罪,法官星期三(3月15日)在国家法院判他坐牢40个月,外加缴付8万6000元罚金。(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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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为确保公司取得物流服务合约,物流公司前总经理与敦豪前高级执行员及利乐包装前高级物流执行员串谋,三人在一年半内受贿40万3370元。

此外,前总经理还向10名离乡背井的卡车司机索要贿金,如果司机不遵从就威胁为他们安排更辛苦的工作。

被告徐炳乾(51岁)面对八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及两项欺骗的控状,他早前已认罪,法官星期三(3月15日)在国家法院判他坐牢40个月,外加缴付8万6000元罚金。

案发时,被告是Likok物流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业务,包括聘请司机,并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调查显示,2018年12月,被告与利乐包装(Tetra Pak Jurong)前高级物流执行员陈凯彬及新加坡敦豪供应链(DHL Supply Chain,简称DHL)前高级执行员禤伟建共谋,向Likok前董事经理索贿,以确保Likok能继续与DHL和利乐包装合作,取得合约。

Likok董事经理接受提议后,于2019年7月至2021年1月间,将40万3370元贿金支付给陈凯彬,再由陈凯彬将款项分给被告和禤伟建。

此外,2016年至2021年间,被告也向10名中国籍卡车司机索要贿金。

2016年,被告指示一名刘姓司机物色新司机,但获聘的条件之一是司机必须支付被告贿金。

刘姓司机视被告为上司,不敢违背指令,但他没有从贿赂中获益,之后还成为被迫交贿金的受害者之一。

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间,被告向七名想当司机的男子索要贿金,每人1000元至3000元不等,收到钱后才让人事部聘请他们。

2018年至2020年间,被告谎称向司机“贷款”,如果司机不照做,他就会为司机安排更辛苦的工作,甚至一度要求司机交出10%的薪水作为“佣金”,前后收下上万元贿金。

2021年,司机向公司投诉被告要求贿金,揭发了他的行迹。(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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